1、培养目的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共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规范,遵纪守法,品德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学会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常识,具备革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与具备较强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可以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种类
分为两类型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职员为目的,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安排肯定的本专业临床实践时间。学生毕业时授与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的,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与专业学位。
3、选拔方法
1、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中选拔出色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免试生录取后不能舍弃入学资格。
2、全国统一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4、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4)同等学力考生仅限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参加过本专业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附成绩证明)或近两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论文者方可报名,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原件,资格审察将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资格者一经查出取消复试资格。
(5)同等学力考生、成人应届本科考生、业余本科、自学本科考生与通过互联网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本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等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并且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可参考招生目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3、年龄一般低于40周岁。
4、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体检需要。
5、考试报名专业原则
1、考生须根据与本科毕业专业有关或相近专业进行考试报名;
2、鼓励考生考试报名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等专业。我校此类专业科研实力雄厚,导师人数多,录取比率高,录取类别均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生)。
3、学历为护理学、生物技术、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预防医学、理学等专业考生限制跨专业考试报名临床医学、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检验诊断学限制考试报名临床医学。
4、同等学力不可以跨专业考试报名。
5、依据政策规定,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本科考生、业余本科、自学本科考生与通过互联网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只能根据科学学位培养。
6、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考生的资格审察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在线报名并提交考试报名信息的方法,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公告。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址等事宜请于9月下旬浏览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
3、报名后的有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4、报名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7、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不供应历年考研考试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4、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具体说明如下: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址、内容及方法由我校自定。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外语、专业常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剖析与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调剂
1、调剂生须具备本科学历,同等学力及专科学历不调剂。
2、原则上需调剂的考生其考试报名专业的统考科目要与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要相符或相近(一般需要统考课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调剂专业需要是我校当年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复试指数的专业。调剂顺序由高分到低分。
9、录取
1、2025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后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计划,招生规模数包含计划内和计划外指标。
2、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总成绩,在各专业内根据总成绩排序,根据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具体含义:
1、非定向:计划内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将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计划内录取,在学期间不转薪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计划外录取,在学期间不转薪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计划外录取,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将来的工作单位,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10、培养费怎么收费
确定为自筹经费与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硕士研究生怎么收费,8000元/学年。
十1、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技巧为全日制,3年。
十2、奖学金和助学金
在读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出色奖学金及科研奖学金。
十3、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外贸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职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外贸原单位因为撤销、合并不可以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4、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不真实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公告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严肃处置。
十5、招生信息与咨询
1.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准时浏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www.nxmu.edu.cn研究生院工作动态),查询招生有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十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宁夏银川兴庆区胜利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50004
十7、如在2025招生年度国家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准时予以公布。
十8、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名字,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知道专业研究动态和供考试报名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四)有关我校导师状况、学科建设及科研状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口腔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正畸学。
5、生物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医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
6、管理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管理学基础、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统计学
7、药学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药理学、生药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
8、卫生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时尚病学、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
9、护理综合(我校自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